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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月1日起,在马路摆摊合法了

    信息发布者:taataaa
    2017-10-07 08:45:51   转载

    日前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,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


    《办法》规定,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,销售农副产品、日常生活用品,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,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。




    1亮点一  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范围


    《办法》放宽了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。允许摊贩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做生意,降低了民众创业的门槛,可以激活市场活力,让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更好地落实。此前由于对于摊贩的苛严管制,导致了一系列民生困难,包括吃早餐难、买菜难、修鞋难等等。给摊贩容身之地,也是给民生立足之地。


    2亮点二  对无照经营处罚有度


    《办法》中还提到“法律、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,适当减轻法律责任,不再予以没收工具,并降低罚款数额”,可以缓解城管与街边小贩的紧张关系。建设服务型政府,别忘了,小商小贩也是政府的服务对象。城市的管理不应冷漠,要有温度、风度。对于小商小贩多些宽容,改变一味打击压制的思维,必须管的要管,能宽容的要宽容,该扶持的要扶持,这才是民生之福、大众创业之福。


    无论如何这个政策对我们都是利民政策

    商贩们再也不用和城管“躲猫猫”了

    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创业

    为这样的好政策点


    也希望这个好消息

    能让更多的人看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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